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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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

1.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有关方针、政策、工作指示及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2.负责理论武装和形势任务教育工作,负责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组织,负责学习计划、制度的制定,确保中央、省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宣传贯彻到位。

3.负责处理学校党委日常事务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工作,负责和党群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组织对基层党支部的考核和检查评比。

4.负责起草党委工作总结、工作安排、工作报告、文件、通知以及校党委领导交办的文稿。

5.负责党委系统OA信息系统的收文、发文管理,并督促各基层单位和相关部门对党委文件的签收。负责对上级有关资料的报送工作。

6.协助学校安全保卫处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按照上级组织和校党委的要求,开展特殊时段和敏感时期的隐患排查工作,维护稳定。

7.负责学校的保密工作,做好保密文件的收发、传阅、保管、保密工作。

8.负责学校业余党校建设与管理;指导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培训、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党校的调训任务;负责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员统计、党费收缴与管理使用等工作。

9.协助人力资源处抓好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协助人力资源处做好党外干部的推荐、培养与管理等工作。

10.负责意识形态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定期收集职工思想动态信息,召开职工思想状况通报会,及时向学校理事会、党委上报相关情况。每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立项课题研究和成果上报、推广工作。

11.负责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和文化建设工作,积极宣传和推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2.负责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党纪党风教育、党的纪律教育,履行监察工作责任。受理检举、控告、申诉等,积极查清事实,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13.负责学校统战工作。制定学校统一战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校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海外归国留学人士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学校群众来信来访;指导工会做好教代会、民主协商等工作;指导学校团委做好共青团和青年工作。

14.负责民族、宗教与对台工作,负责侨属、台属管理工作。

15.负责党委各类会议的会务组织和会议记录。

16.负责党委印章的使用管理。

17.完成上级部门,校党委、校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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